(卡巴尔通讯社11月12日电)吉尔吉斯共和国议会新闻处报道,11月12日,吉尔吉斯共和国议会交通、通讯、建筑和建设委员会一读审议了《关于修改〈吉尔吉斯共和国许可证和执照制度法〉的议案》。
吉尔吉斯共和国内务部副部长阿迪尔别克·比伊博苏诺夫介绍了该法案的相关信息,表示,该法案旨在消除《运输法》与《吉尔吉斯共和国许可证和执照制度法》在道路客运许可证发放时间上的冲突。该法律草案建议通过在第 5 条第 2 部分第 12 款和第 15 条第 17 款中删除(客运出租车除外)一词,对客运出租车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。
在讨论中,吉议员巴基别克·西德科夫建议引入客运车辆需配备录像机的规范;议员古尔沙坎·库尔塔耶娃询问了运输活动许可证的有效期。
此外,二读还审议并通过了《关于修改吉尔吉斯共和国非税收入法》的法律草案,该法案旨在简化比什凯克-奥什段高速公路隧道的维护和运营手续,并增加吉尔吉斯斯坦预算收入。
来源:卡巴尔
翻译:张佳敏